全球微资讯!保护野生动物:对买卖鹦鹉等问题作出针对性规定
中国人大网2022年08月29日发布一则新闻《保护野生动物:对买卖鹦鹉等问题作出针对性规定 》,是随着野生动物保护法二审同步进展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其中明确提出:
对于社会关注的买卖鹦鹉的问题,修订草案二审稿明确将相关国际公约名录中的野生动物,按照本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而不是按照修法之前的都按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管理。
(相关资料图)
目前,除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列举出的九种原生鹦鹉品种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外,其余鹦鹉品种都按照《华盛顿公约》来划分保护等级,因为我国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缔约国,因此非原产我国的CITES附录Ⅰ和附录Ⅱ所列陆生野生动物依法被分别核准为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而本次新闻中指出讲相关国际公约名录中的野生动物按照新法规定进行管理,而不是全部按照国家重点野生动物进行管理。
文末还说道:
修订草案二审稿规定,建立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对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管理,对人工繁育“三有”动物实行备案管理。同时明确应当区分情况,将相关国际公约名录中的野生动物,按照本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而不是都按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管理。
再次强调了对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区别管理。
本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日,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或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flk.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至: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
邮编:100805
*信封上请注明: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