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屑的常规操作

偷换概念+辩不过拉黑

事先申明,就医时,

处方单自己核对一下和药品有无错误,询问就诊医生禁忌事项有无忌口,这是很正常的操作吧

那自己发现并且认为药品不是自己的,生活中的各位还会接着打吗?

再一个给我冠个大帽子受害者有罪我可担不起,施害者才是有罪,本讨论事件中不存在施害者,何来受害者

事例中,医生字迹潦草,

护士余岳分不清,药没配错

患者输液过程中发现名字不对,未知原因继续打完后,坚持认为被打了他不知道什么的药品,产生的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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