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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动态:什么是劳务派遣?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劳务公司与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


(资料图)

天下最难懂的语言,不是阿拉伯语,而是中国的劳资文件语言。什么是劳务派遣?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劳务公司与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工是劳务公司的员工。然后,劳务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费结算协议,让劳务公司把劳务工派驻到用人单位工作。

还看不懂?那么,再通俗一点翻译:我是用人单位,我想招 10 个员工,但不想与他们签劳动合同,不想让他们成为我的人。就找一个劳务公司(劳务中介),按照每人工资 3000 元价格给劳务公司支付劳务费。劳务公司招了 10 个员工,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资 2500 元。然后,让这 10 个人到我单位干活,听从我的指挥考核,主要干一些杂活粗活(就像雇佣工一样)。

我(用人单位)和这 10 个人是什么关系呢?是雇佣与被雇佣关系,不是人事关系,不是我的人,我不需要给他们福利,他们与我的员工待遇差距很大。我心情好的时候,可以给他们发一箱苹果。他们出了事,交给劳务公司来处理,因为不是我的人,我也无权处理,我不再为这 10 个人操心,省心省力。

这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有这个概念,真正发展起来是 2000 年以后,国有企业迅速发展,需要大量一线操作人员,比如,银行的柜员,电力的电工,石油的作业工,通讯的营业员、加油站的加油工,各大写字楼的保洁、保安,等等。这些职业,累苦脏烦,技能含量低,可替代性强。如果招正式工,工资高,还不能辞退,员工队伍成为一池死水。所以,各大企业大量引入劳务工。

这里面还有两个客观原因,国企的定员和工资定额制度,上级管理定员指标和工资总额指标,企业需要人,没有定员和工资,那就没有饭吃。如果让企业招正式工,那么定员和工资成本都是无限膨胀。所以,引入劳务工,取得了两个突破,一是不占定员指标(上述:人是劳务公司的人),二是不占工资指标(上述:用人单位向劳务公司支付劳务费,不是工资)。

这项制度,本意是解决企业发展、创造就业的创新政策,国家的本意是好的,但是在企业执行层面,就大量向有利自己的方面执行。比如,国家的好意是创造就业,但一些企业把自己的子女通过劳务工招进来,安置在管理岗位(坐办公室、吹空调),而让其他劳务工去干粗活脏活。正式工不干活,指挥劳务工干活。同一个屋檐下,劳务工工资只有正式工一半。什么福利、培训、提拔等发展,都没有劳务工的份。

这就是引发了 " 劳务工是二等员工 " 的矛盾,在你家里打工,却不是你家的人,没有归属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没有职业发展的规划。然而劳务公司,刚才说了,更像一个中介公司,它没有设备、没有厂房、没有培训机构,也就是 " 转卖一下人头数 " 而已,对劳务工基本也不培训、也不发展。劳务工是劳务公司的人,但当他们是外人。在用人单位干活,也当他们是外人。成为 " 两头不管 ",这是矛盾的根本点。

值得稍稍欣慰的是,国家为了解决劳务工 " 同工不同酬、同岗不同权,社保福利待遇低,没有职业培训,职业发展受限 " 等问题,2016 年开始清理整顿劳务派遣制度。比如,规定劳务工用量不能超过用人单位用工总量的 10%,且只能安排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 " 三性 " 岗位上,也就是国家的良苦用心是好的,是督促企业把原来的不规范使用的劳务工,转为合同制员工。但是,不少无良企业,又开始歪嘴和尚念歪经了。

标签: 用人单位 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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