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的时候,先亮出条件,再谈合作
之前,跟某个公司谈合作的时候,采购直接给我写了几条,包括只接受代销或者 1 个月账期,必须发货到门店,等等。然后,告诉我,这些条件都能做到,再谈合作,如果不能接受,那是在浪费大家的时间。
其实,我感觉这样的工作模式是很正确的,大家都挺忙,都要干事情,这样干脆利落。
后面,我也按这样的模式去跟客户谈判。第一条就是告诉客户,我们只接受现款,款到发货,需要铺货或者是代销模式的,就没必要再谈了。
当然,我后来也遇到了,很多这样的客户,只做进口商品,国产品免谈的。有只接受代销,其他模式概不接受的。有跟总部签约之后,不允许跟加盟店合作的。
当然,还有一些其他客户。
这些客户按照自己的一套逻辑,先寄样,样品没问题再查看公司资质和产品检测报告等。这些都没问题,才开始谈合作条件。然而,条件一出来就是要求代销。而我们公司的策略就是只做现款,那根本没法合作。
经过几个月的折腾,最后才看到没法合作,而其实这些问题,一开始就可以亮出来,大家根本没必要浪费这几个月。
这样的事情,时刻都在发生,并且很多。
一些大公司,就需要天天开会,天天汇报,需要员工给出一个工作进度。所以,员工也就故意按照这个模式,第一次汇报,可以说已经寄样了,在看样品;第二次汇报,可以说在审查公司资质;第三次汇报,可以说,在审核产品检测报告;第四次汇报,可以说已经到了谈合作条件,准备签合同阶段 ...... 哪怕最后说,条件没谈成,没签下来也无所谓,至少让领导看到自己一直在跟踪,一直在工作。
当然,还有一些采购就是贪,贪图几个样品。让安排寄样的时候,就选好了花色型号,估计是已经确定好了哪个样品到时候是给谁用的。之后能合作就合作,不能合作也不退样。
谈判之前直接亮出条件,对双方都是一种尊重,节约大家时间。能接受就合作,不能接受就不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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