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休息时间去同行公司帮忙被公司开除,律师却建议不要申请仲裁
职场上辛辛苦苦打拼,大家都是为了赚钱。当然,我们也听说过那么几个上班是来打发无聊的时光,而不是为了赚钱的人,但那样的人毕竟少得可怜。
很多人,为了赚钱,甚至都不止做一份,同时做两三份工作的人都存在。而利用休息时间做点兼职来赚外快的人,就更普遍了。
老杨在公司工作很多年,属于技术型岗位。前段时间休假,被同行公司叫去帮忙,老杨顺利帮他们解决了几个问题, 也小赚了一笔。
不过,后面公司得知了老杨利用休息时间去同行公司兼职的事情,最后经过研究,决定开除老杨。
老杨很委屈,觉得公司为了这点小事开除自己不合理,并且开除掉自己还没有任何补偿,为了跟公司斗气,决定申请劳动仲裁。
可是,老杨去咨询律师的时候,律师却告诉他,让他放弃申请劳动仲裁的念头,并且给出了如下原因:
首先,你是在职状态下去同行公司帮忙了,同行之间本来就是竞争关系。这样的情况,你是利用你手头现有的技术、资源等帮助竞争对手解决了问题。并且,你的做法,已经被你公司掌握了,可能还有实质性证据。公司开除你,算是比较轻的,如果造成损失,甚至可以追究你泄露公司机密,要你承担公司损失。
其次,公司在入职的时候就跟你签署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关于赚外快这个事情,你们劳动合同里有明确约定,定员工除现有工作不能兼职做其他工作,否则属于违规。当然,公司算是比较宽松了,员工工作之余做一些跟行业无关的兼职都从来没有追究过。比如很多员工休息时间去跑滴滴,公司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们行业由于技术要求,商业模式,等等,入职就签署保密协议,不能泄露公司技术,专利,商业模式等等的东西。你都利用自己的技术、资源等,帮助对手公司解决问题了,你说你没泄露公司机密,根本说不清。
再次,你这是赚外快,更说不清。如果是无偿帮忙,你还可以狡辩。毕竟你说对手公司是你七大姑八大姨开的,你给七大姑八大姨帮个忙,也没要钱,还有狡辩的余地,在情理上说得通。但是从法理上,泄露公司机密不会管你泄露给了谁。你现在更严重的问题是拿钱了,这就是交易,对手用钱购买了你的技术、资源等,这就是泄密无疑。
最后,你的个人素养有问题。你这样的行为,跟抗日期间的汉奸有什么区别,吃着中国的饭,在中国长大,去做日本的狗腿子,帮日本人打中国人。你现在拿着公司的工资,占着公司的岗位,却拿着公司的技术和资源去给对手解决问题,帮助对手公司超越自己公司。不要说职业素养,你个人道德都有问题。
所以不要说开除你合理不合理,企业是开除你算是给你面子了,哪怕起诉你都不为过。企业都打算放过你,开除你了事,你还揪着不放,非得逼到公司起诉你泄露机密你才满意么?
听了律师的分析,老杨只得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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