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多举措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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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与学生家庭的沟通联系、引导子女在社会体验中成长、扩大社会资源开放共享……记者8日从山西省教育厅获悉,该厅联合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民政厅等十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的通知》,多举措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学校方面,发挥学校协同育人的主导作用。学校要密切与学生家庭的沟通联系。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家校有效沟通机制,创新日常联系途径,完善家庭联系册,用好通信工具等,促进学校与家庭密切沟通联系,引导家长主动关心关注学校教育。
同时,学校要深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职责,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协调社会资源发挥育人作用。
家庭方面,家长要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家长要进一步强化“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要注重家庭建设,坚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培育向上向善的家庭文化,为子女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家庭环境。同时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引导子女在社会体验中成长。
社会方面,社会有效支持服务全面育人。健全社会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重要内容,积极构建普惠性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妇女儿童之家等普遍建立覆盖城乡社区的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配备专兼结合的专业指导人员,有针对性地做好指导服务。2025年社区建站率达到90%,服务站点每年至少组织4次普惠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
扩大社会资源开放共享。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法治教育基地等和图书馆、博物馆等,要面向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科学普及、文化传承、兴趣培养和实践体验活动,并通过设立绿色通道、线上预约、开放日等方式,提供社会育人便利资源。
此外,要净化社会育人环境。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深化各类校外培训治理,加大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力度,严禁社会机构以研学实践、夏(冬)令营等名义开展校外培训活动,严惩重罚违法违规行为。 (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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