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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信息:湖南强化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建立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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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Pixabay

芥末堆文 近日,湖南省教育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联合印发《湖南省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提高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依法严格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到 2024 年基本建成权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监管到位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体系。

《方案》要求建立省、市、县三级各部门分工负责的联合执法机制,推动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异地之间的协调联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外培训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协调,市场监管、网信、公安、科技、体育、文化和旅游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内,对涉及校外培训的问题进行单独或联合监管。

《方案》明确了执法权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查处辖区内跨区域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及审批的线上培训机构案件。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县 ( 市、区 ) 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日常执法检查和查处本地区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压实乡镇、街道责任,将校外培训治理纳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负责校外培训监管的机构承担具体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职能。对跨区域违法违规行为,由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地相关部门共同查处。

校外培训监管执法的重点主要包括无证经营、违反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培训场所、培训收费规定、违规举办竞赛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况。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适时部署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同时,建立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对违法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网站平台,按照 " 发现一起、处置一起 " 原则,依法依规采取处罚措施。对违法违规培训典型案例至少每季度公开曝光一次,不断加强警示震慑。

《方案》还提出要创新执法方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湖南省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要求,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指导案例。探索推进 " 互联网 + 执法 " 模式,提升执法水平。探索信用监管方式,试点建立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等级评价监管制度,将重大违法失信行为纳入失信惩戒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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